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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发挥创造性的时候,常常需要使用抽象思维。
“抽象”,从字面上来说,就是从“现象”中“抽”出来某些东西。抽象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去观察客观存在的事物,从中分离出一些重要的特征,而不是事物的所有特点。德国物理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海森堡说:“在实际生活中完全相同的事物是不会出现的。因此相似性只有通过抽象来实现。”
3只苹果与3头牛,有什么相似性呢?从表面上看来,似乎一点也没有。但同作为“3“的数量是一致的。“数”本身就是一种抽象。当我们说3加2等于5的时候,并没有说是3只苹果,还是3头牛。“3”这个数不论对水果、动物或其他东西都同样可用。人懂得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数”来,是人类思维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发展。
一种新发明的诞生,常常是受某种已有事物的启示,从现有知识向未知作某种延伸。这种启示及延伸,决不是简单地在现象上的复制、数量上的增减,而是经过抽象思维以后取出本质的特点或规律,并摒弃非本质的东西,再增加形成新事物所浦的附加特点,才能成为一种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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