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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型设计师的素质与能力
来源:e键打印  发布:2015-06-04  浏览次数:274

文章来源于:创客联盟www.makerlm.com

 

    素质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是指人的精神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如记忆力、观察力。好奇心、爱好、兴趣等,这些素质是由遗传、体质来决定的,你为自然素质。往往自然素质是可以通过培养在后天得到弥补的,这种素质称之为精神素质,主要是指毅力与动力。毅力是一种责任感的体现,是一种坚强持久的意志。动力是推动设计事业前进和发展的力量,是事业心的表现。

 

 

    能力是胜任设计事业的主观条件,能力以完善的管理为基础。作为创造型设计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是接受与综合新思维的能力、自我提高与探索的能力、群体智商与设计管理的能力以及解决专业设计的实践能力。

 

    现代设计师除应具有基本素质与基本能力外,还应该掌握现代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前者指的是现代设计的方法论和现代设计学科的专业基本理论。后者指的是与现代设计相关的社会科学、横向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由上述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四个方面就构成了创造型设计师的基本结构。其中精神素质是这个结构的核心,而科学方法又可以使设汁师效率更高、成功的概率更大。可见,由基本素质与设计方法论这两大要素又构成了创造型设计师的最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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