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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述:很多创客虽然一直处在创新的过程中,但是他们始终不明白创造发明的具体含义。首先我们应了解一下什么是发明创造。目前,“发明创造”在不同的论著、法规中说法不一,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性的专门定义。
很多创客虽然一直处在创新的过程中,但是他们始终不明白创造发明的具体含义。首先我们应了解一下什么是发明创造。目前,“发明创造”在不同的论著、法规中说法不一,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性的专门定义。
按我国《辞海》定义,发明即“创制新的事物,首创新的制作方法”。创造也就是“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德国柯林教授对发明下的定义流传较广,他说:“所谓发明是通过技术表现出来的人的精神的创造,是征服自然或利用自然力而产生的效果。”
日本1978年《专利·法》中规定:“所谓发明是利用自然法则对技术思想的高度创造。”前苏联在《发现、发明及合理化建议条例》中规定:在国民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或国防等各个领域内,新的具有实质性特点并且有积极效果的解决课题的技术方案,称为发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9年制订的发展中国家《发明示范法》中规定:“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能在实际中解决技术领域内某一特有问题的技术方案。”
还有其他一些说法,但总的意思是发明即利用科学原理或自然规律对某一技术领域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新的技术解决方案。这就是说,发明方是利用自然科学原理(规律),是人的一种思维活动,是解决某一领域内问题的新技术方案。发明活动存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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