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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述:研究创新劳动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创新。因此,我们还要进人创新实现篇,研究关于人类创新的实现问题。
研究创新劳动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创新。因此,我们还要进人创新实现篇,研究关于人类创新的实现问题。
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来看,创新的实现过程就是一个人类对规律的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新劳动者必须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两次飞跃,乃至“两次飞跃”的反复和“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对于创新的实现。
那么,何以说实现创新是一个人类对规律的认识和实践的完整过程呢?
概括起来,这是由于我们所说的“创新”作为人类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它所发现、发明和创造的是人类在质上尚未有或部分尚未有的新使用价值,包括物质性、精神性和物质与精神互相渗透的融合性新使用价值。一般说来,人类在质上尚未有或部分尚未有的新使用价值的规律,往往是人类没有认识和掌握或没有完全认识和掌握的。而创新劳动者要把这种“新质使用价值”发现、发明和创造出来,就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其“规律性”,并一定要按其规律办事。
因此,创新劳动者要实现创新,发现、发明和创造人类在质上尚未有或部分尚未有的新使用价值,首要任务在于认识和掌握其规律,并根据对其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形成相应的思想、概念、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办法、计划、方案、工艺等,也就是进人对所要发现、发明和创造的这种“新质使用价值”的规律的“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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